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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4.02.2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营造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研究生院将在第一周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3月3日(第一周周一至日)

二、检查人员

学校领导、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2023-2024-2学期课表组织课堂教学。课表见附件1。对因本轮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原因延迟返校的学生,是否采用了线上+线下或其他灵活授课形式。除已按程序办理请假程序的教师外,其他老师应进行线下教学。

2.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老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

3.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研究生课堂秩序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检查人员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并作好课堂秩序检查、听课情况记载。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据实填写教学检查表见附件2。(备注异常情况,如教师无故旷课、调课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于第二周周一(3月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五、结果通报

研究生院将在第二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