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
校内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获批的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10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工作、兽医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须于2022年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组织的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根据以往评估情况,各学位授权点的具体评估方案预计将由国务院学位办于2022年初陆续下发(2021年的下发时间为3月11日)。专项合格评估意义重大,为确保我校以上14个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学校特组织开展此次校内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预评估范围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产、光学工程、水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基础医学,共计10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
社会工作、兽医、风景园林、会计,共计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组织实施
1.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此次预评估工作;
2.相关学院成立专项合格预评估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点评估数据统计、材料整理、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预评估内容
相关学院分别参照对应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或2021年的专项合格评估方案(各学位点评估方案由评估办直接发送给对应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采取对标对表、逐项检查的方法,重点核对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是否完善,主要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师德师风)、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指标点。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17日下班前,各相关学院将学院专项合格预评估工作小组及指定联系人信息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请指定联系人加QQ群:688762898(2022年专项合格评估群(长大));
2.2021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预评估,并从学位点建设现状、对标对表核查后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的具体整改措施等方面撰写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由相关学院负责人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加盖公章)各一份至研究生院,联系人:武美燕,邮箱495224844@qq.com;
3.2022年1月10日前,各相关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邀请学科领域有关校内、外专家进行内部会评,系统查找相关问题,并将会评时间提前1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联系对应学科的研究生教学督导参加会评;
4.2022年2月20日前,根据会评情况完成修改,准备迎接正式评估。
五、工作要求
1.专项合格评估的结果分别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事关学校声誉和对应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对学校、学院的意义重大,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对照要求系统整理材料;
2.有关材料需要对社会公开,请务必保证材料的准确性;
3.学校组织开展此次预评估工作,旨在为后续正式评估提前准备必要材料,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请各相关学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此次学位点专项合格预评估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