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新系统)已初运行,为保证研究生教学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现阶段需在新系统中完成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录入。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附件1《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入模板》导入新系统,请各学院对照附件2《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3《研究生课程库》和附件4《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规则》,仔细审核填写,否则后续研究生在线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课程成绩录入、中期考核与成绩单打印将无法顺利进行。
《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入模板》分为两张工作表:“基本信息”和“课程信息”,“基本信息”为专业信息目录,“课程信息”为专业目录对应的课程信息列表。全部信息应按要求填写准确、规范,不可空缺,具体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信息”工作表:
 
1、应录入学院所有2017级研究生招生专业,含博士/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部层次、类型。
 
2、学院/方案编码:学院填写全称,方案编码按学院专业代码排序后以1、2、3……依次进行编码,“课程信息”-方案编码须与“基本信息”-方案编码目录一致。
 
3、年级/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生类别/学习形式应填写准确。
温馨提示:如果同一个专业代码下招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共同使用培养方案,在填写模板时应分别填写,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区分开来。
 
4、学分要求应根据以下三类研究生填写该“课程组”要求最低学分之和。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含三个类型:学位、非学位、实践;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四个类型:学位、非学位、补修、实践;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五个类型:公共、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补修、实践。
 
二、“课程信息”工作表:
1、学院、方案编号、年级、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对照“基本信息”工作表填写一致。
 
2、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学分、学时、开课学期、是否必修、备注:参考《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填写准确。
① 课程代码参照《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代码填写。具体方法参考附件4:《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同一开课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相同),不同专业研究生上课,课程代码应统一;
公共学位课(学术学位)/公共课(专业学位)课程代码略有调整,以“研究生学位课/公共课列表”(附件4)为准;
补修课/实践课,课程代码参照《课程代码编写规则》重新编制。
② 课程名称必须规范,如“自然辩证法概论”为对、“自然辩证法”为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为错。
③ 课程类型必须与“基本信息”工作表中课程分组一致。
④ 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学分、学时填写数字,开课学期填写1~4。注意:补修课学分填写为0,开课学期如实填写;实践课开课学期一般填写为4,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课(1学分)学时一般填写为18;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课(6学分)学时一般填写为120。
⑤ 是否必修:如专业招生下所有研究生全部要求必修某门课,则此课可定义为“必修”;如专业招生下研究生需按照不同类型或不同方向进行选课,则此课不可定义为“必修”。以“0775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为例:
公共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和专业学位课“高等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方法学”等科目为该专业所有研究生必修科目,则在“是否必修”单元格填写为“是”。
公共学位课“英语读写”、“英语听说”备注为“入学前未过六级者必修”,“国际学术交流英语”等四门英语课备注为“入学前已过六级者选修2门”,是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要求选修的科目,则在“是否必修”单元格填写为“否”。
⑥ 备注:填写选课相关说明,如“入学前未过六级者必修”、“××方向研究生必修”等,备注清晰以明确引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3、研究生课程库-课程代码:参照《研究生课程库》填写对应课程代码。
温馨提示:《研究生课程库》为新系统导出,由旧系统教学任务迁移倒推而来,其中课程名称、类型、学时、学分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课程代码是新系统进行2017级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时临时生成,须与《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代码完全匹配,以便关联转换。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按上述说明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入模板》,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以“学院全称”命名发送至22340114@qq.com,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北205),电话:0716-8060485。
 
附件1:《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入模板》
附件2:《2017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3:《研究生课程库》
附件4:《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