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情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第11周)。
二、检查内容
1.各学院以听课、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等。
2.各学院自查修制订培养方案和撰写课程大纲的进展情况,根据学位与研究生督导意见进行修改,按通知要求统一格式。
3.各学院自查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各学院分管院长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课程教学进行自查。对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情况进行小结,确定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时间地点报培养办备案,同时于12月25日前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实践经费。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学院进行随堂听课。重点检查2017年研究生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教学情况。
3.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开展课程教学巡查工作。
4.第12周周一研究生秘书将教学检查表等表格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