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经研究,本学期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沉积学》等7门(见附表)研究生课程考试,考试组织及有关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管理的通知”(研究生学院发[2009]1号)执行。
考试工作具体要求:
1、请开课学院于本周内确定考试周、星期和节次(具体时间段),考试地点培养办统一安排。
2、提供准确考试人数,提前一周交试卷电子档至培养办制卷。
3、监考老师由开课学院安排,监考费用折算成课时计入老师年终工作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