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各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需增设《工程伦理》课程。经学院申报,四位老师参加新开课试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2019年4月12日(第7周周五上午10:00-)
地点:东13-B-107
程序安排:
1. 试讲老师介绍课程准备情况。
2. 准备15-20分钟试讲内容。
3. 评委老师提问、交流。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