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12月5日下午2:30,为传达落实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我校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周思柱副校长、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王文凯传达了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并指出2017年是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的第一年,我校作为湖北省第二大综合考点,今年在我校报名参考的考生有7536人,考生人数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随着参考人数增加,考生类型增多,考试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大,我们应认清当前考试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周思柱副校长结合本次会议的目的,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2016年《国家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为“依法治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但是也要认识到当前研究生招生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防治思想麻痹,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研究生考试是“国考”,安全工作事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公信力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三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四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做到衔接无缝隙,监管无死角,工作做到实处,加强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启动问责、追责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