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专题审议2017年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生指导教师认定及遴选工作。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谢红星校长主持,副主任委员李家宝、周从标、周思柱、郭海敏等全体委员参会。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王文凯就我校新一轮的研究生导师认定及遴选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全体委员作了详细的汇报,本轮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与遴选工作于4月5日正式启动,学校成立了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按需设岗、统筹规划”,“德才兼备、方向一致”,“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遴选工作。经广泛宣传发动、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研究生院审核申报人资格(复核支撑材料)等工作环节,整个工作历时三个多月,本轮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有90人(其中申报兼职博导43人)、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有443人(其中申报兼职硕导240人)。
      与会委员在认真审阅了所有候选人基本情况后,围绕导师遴选标准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在委员们进行投票前,谢红星校长要求各位委员要以学校发展大局为重,结合学科发展和教学评估的需要,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学术水平,认真履行好评委的表决权,投出神圣的一票,为学校选拔出一批学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师德品质好的导师队伍。
      经全体委员审议表决,我校此次认定博士生指导教师102人(其中兼职博导21人),认定硕士生指导教师645人(其中兼职硕导197人);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63人(其中兼职博导42人),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419人(其中兼职硕导2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