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工作会议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专题审议我校2019届各类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会议由校长冯征主持,副校长郭海敏、周从标、周思柱等40名委员参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由校长冯征担任第四届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议,全体与会委员听取了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外国留学生、成人教育本科生学位授予条件以及2018届(第二批)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的汇报,就授予条件中各类毕业生学位授予条款和要求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议。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我校2019届各类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和2018届(第二批)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