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校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进展,把握评估的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19年我校所有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随机抽评。学校成立实地预评估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牵头,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担任预评估专家,于4月8日至10日,4月29日至30日,对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史(文学院)、工商管理(管理学院)、风景园林学(园林学院)、植物保护(农学院)、地球物理学(地物学院)、地质学(地科学院)、地质工程(地科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电信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电信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院)、土木工程(城建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学院)等15个学位授权点(涉及13个学院)合格评估随机抽评环节进行了现场实地预评估。
预评估工作严格模拟实地评估专家进校评议的工作程序,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形成评估意见并反馈”等5个环节对抽评学位点把脉问诊,围绕抽评要素中的“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三个一级指标下的17个二级指标逐一进行了实力分析与预判,针对各学位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诊断式评估意见及改进建议,并根据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此次实地预评估旨在让各学位授权点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抽评重点,强化学位授权点自我监督、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意识,切实提升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
据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6号)部署了2014-2019年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进行合格评估,其中2014-2018年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评估内容主要涉及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抽评不合格的学位点将被撤销。